對國家安全的理解和概括,一般是指作為政治權力組織的國家機器所建立的社會制度的生(存)與發展的保障。它包括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相關的國家政權、社會制度和國家機關的安全。
廣義的國家安全包括國防、外交、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隱蔽戰線等方面,狹義的國家安全僅指隱蔽戰線安全。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了11個基本內容:
1、國民安全
2、領土安全
3、主道權安全
4、政治安全
5、軍事安全
6、經濟安全
7、文化安全
8、科技安全
9、生態安全
10、信息安全
11、核安全
國家安全的概念就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於一種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也就是國家既沒有外部的打擊威脅,又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
為了進一步的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和人民的安全,中共中央在2014年11月24日設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
國家安全基本原則的確立是國家和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採取綜合一體化的手段,更好的解決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脱節的問題,樹立獨立發展的理念,為實現全球化,有一個更好的民族國家定位。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