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院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學生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中央、國家教育部、省有關關於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示精神,在校、院黨委統一部署和領導下,做好我院大學生各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貫徹實施學院學生工作要點,落實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研究分析學生思想、行爲特點和學生工作方法並有序開展學生工作。
三、指導和協調各教學部學生工作。
四、紮實開展學生安全穩定教育工作,及時(或協助相關部門)處置學生意外傷害事件。
五、處理學生違紀事件和學生的申訴工作。
六、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宣傳諮詢工作。
七、對於特殊學生(生理殘疾、心理異常、家庭經濟困難、學業困難等)進行建檔和跟蹤幫扶。
八、負責新生軍事訓練、入學教育及畢業生文明離校,在校生假期安全離返校工作等。
九、組織學生的國家獎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榮譽稱號及其他獎學基金的評定和上報工作。
十、負責學生勤工儉學、各類困難補助、助學貸款等工作,以及學生早讀早操工作,並開展好大學生課餘活動。
十一、做好學生升、留、退、轉、休、復學以及檔案管理、學業預警等工作。
十二、開展好學生公寓文化、教室文化建設等工作。
十三、紮實開展輔導員隊伍建設、學生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輔導員業務培訓、工作考覈及評優工作等。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有關學生方面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