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程序
(1)鉴定机构接收并评审鉴定委托书,作出 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审查鉴定委托书及所附资料——预算鉴定费 用——发出《产品质量鉴定评审及收费通知》。
(2)正式办理委托手续并预收鉴定费,委托人与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签订委托书。
(3)鉴定准备工作。
(4)根据质量鉴定实施方案勘验现场。
(5)分析现场勘验和检验、试 验结果,发表质量鉴定意见,作出质量鉴定报告。
(6)收取剩余或全部鉴 定费,交付质量鉴定报告。
(7)解答委托人或当事人提出的与质量鉴定有关的问题或异议
(8)必要时,出庭接受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