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設區市所轄縣(市、區)中心城區加油站網點的設定間距不少於1公里。
2.國道、省道加油站網點設定間距同側不少於6公里、對側不少於3公里(道路中間有隔離帶不受距離限制)國道、省道相互交叉,不在同一條道路沿線的相鄰加油站設定間距不小於3公里。
3、農網(縣鄉道)加油站必須距國道、省道車行距離2公里以上,網點設定間距不少於2公里,每個鄉鎮加油站網點數量設定不受限制。
4.水上加油站(船)、岸基加油站的設定,間距不少於2公里,各水域網點數量設定不受限制。(注:不受限制不代表隨便設定,加油船布點應與當地水域油品的需求量一致,以作業點相對固定的加油船為主,流動加油船為輔,應符合安全、防汙及通航的有關要求,在生活用水地、航道主航區、航道急彎航段、高壓線垂直下、近岸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儲或堆場及岸上經常有明火作業點等附近不能設定。)
5.高速公路加油站按交通運輸部門設立的高速服務區同步設定加油站取消收費的原省界收費站用地設定加油站不受間距限制高速公路掛線設定加油站與城區、國道、省道、縣鄉道交叉,需相應符合交叉道路屬性的設定間距。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的國家標準,城市裡的加油(氣)站距離一般民用住宅至少都應該在10米以外 2、對不同級別的加油站與不同保護類別的建築之間的安全距離,都有嚴格的規定,規模最小的加油站與保護類別最低的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距離最低不能小於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