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由上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總量,優中選優,確定的入黨名額。
一般上級黨組織根據下級單位人數,黨建情況等確定的。
黨員少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一是因部分黨員去外地打工了,幾年或多年在外未歸,造成了當地黨員人數減少的現象,使黨員作用的發揮有所減弱。
二是青年人在外打工人多,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殘和留守兒童,造成申請入黨的人員,和附和黨員條件人員少了。
三是當地黨的基層組織發展工作做的不好,教育培養黨的積極分子工作不夠,發展黨員進度較慢。
如黨單位名額少,主要是兩個原因:一個是本單位的職工,人數本來就比較少, 另外一個就是本單位 黨支部做黨員發展計劃的時候繼發做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