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生物標本是生物物種鑑定的主要依據。自然界的生物種類繁多,形態千差萬別,為使各種生物的名稱與其所指物種間有固定的、可以核查的依據,故在確定一個生物物種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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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需要文字描述和圖示以外,尚需將當時確立該物種時所用的標本長期妥善保存,以作為今後考證該物種最有效、最直接的憑證,即實物資料,這樣的標本亦被稱為模式標本。
第二,生物標本是研究物種分佈、系統發育等的實物證據資料。單個的生物標本資料往往難以全面顯示進化信息,而大批標本的積累,使生物學家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內,獲得被研究物種的更多相關信息,能夠將採自不同時間和地域的標本進行形態學或分子系統學的對比研究,最終能夠探討有關物種系統發育的科學問題。
第三,對生物標本的系統研究,可以提供更多有關資源變化特別是珍稀瀕危生物資源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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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現狀的資料,從而為物種多樣性保護、制定瀕危物種保護政策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