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尚之範>生活>心理>國家對於滯納金的最新規定

國家對於滯納金的最新規定

尚之範 人氣:5.11K
國家對於滯納金的最新規定

一、滯納金的最新法律規定

(一)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即對於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滯納金一種行政責任,繳納金額不超過金錢給付義務的100%

(二)《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三)對於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為過分高於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四)《最高法院關於合同法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二、滯納金的特點有哪些

(一)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

(二)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徵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

(三)懲罰性,指的是滯納金是對超過規定的期限繳款而採取的懲罰性的措施。根據滯納金的以上特點,滯納金只能發生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

綜上所述,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應當還款的數額乘以萬分之五,但是不得低於規定的數額,滯納金具有懲罰意義,也只有法律才能規定滯納金。希望大家通過閲讀以後可以更加了解“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的內容。

三、交通違法滯納金的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於原處罰款數額。

為解決這一問題,修訂後的《程序規定》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增加了一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此前,修訂徵求意見稿在公安部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羣眾對此進行了熱烈討論,82%的意見贊成這樣規定。

滯納金就是違約金,如果合同違約的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金的賠償,滯納金已經成為過去式了,沒有所謂的什麼滯納金,因此滯納金不存在。

在我國法律中,合同滯納金是不存在的,現在民法典只規定違約金、定金、損害賠償的責任。在合同中約定滯納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滯納金屬早期時銀行常用的計算遲延還款責任的方式。

TAG標籤:#國家 #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