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當月繳納當月的,大多數單位都是會當月先扣繳公積金,次月再發放剩餘的工資的。
公積金是由公司和個人依照一定比例按月繳納。但員工當月離職的時候,當月的公積金公司也要為其繳納。
按照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根據與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關係以及是否發放當月工資而定。若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且發放當月工資的,則必須要為其繳存該月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往往是會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户裏面,對於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通常情況下是由單位每月從工資中進行代扣代繳的。
通常情況下每月20日,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對單位當月的公積金進行託收,因此公積金繳納的時間往往取決於單位發放工資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