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建築內容主要包括一般性教學建築、專業性教學建築、科研性建築和實習工廠四類。
①一般性教學建築
指以普通教室為主的公共教學樓,以教室、講堂為主,包括供一個班級教學用的小教室,合班用的中型教室和120人以上的講堂。
有時也安排一些公用的基礎課實驗室和有關辦公室。
為了便於設備、管線佈置和提高公用教室的使用率,一般性教學建築常設計成公共教學樓或講堂中心。
現代化的公共教學建築或講堂中心,都有電化教學手段。
有的高等學校建有專用的電化教學樓,內設電化教學制作中心和擁有電化教育設備的教室(包括語言實驗室)。
②專業性教學建築
主要指各種實驗室和專用教室,包括:擁有精密儀器儀表設備或要求安靜、潔淨的實驗室
擁有重型機械設備或運輸量大的實驗室
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等有害物質和產生噪聲的實驗室
繪圖、練琴、練功等專用教室。這些教學用房應根據功能要求和特點進行設計。
③科研性建築
高等學校大多設有各種研究機構,常建造獨立的科學研究建築,供專職研究人員、教師做研究工作之用,也作為學生和研究生進行教學實驗和研究實驗的場所。
科研性建築常設計成綜合性的建築羣,如美國哈佛大學的研究生中心擁有各種實驗室、測試中心、計量中心、計算中心、視聽中心等。
④實習工廠
工科高等學校中的教學實習場所和生產基地。要充分考慮教學特點,規模不宜過大。 
學校建築是人們為了達到特定的教育目的而興建的教育活動場所,其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學校教育活動的正常開展,關係到學校人才培養的質量,同時它作為載體還是一個社會的教育思想與價值觀念、經濟與文化面貌等的具體體現者,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