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選擇形象代言人的目的不外乎以下幾種:一是希望借形象代言人的名氣帶動產品的熱銷,形象代言人尤其是當紅明星的一舉一動都備受世人矚目,企業希望人們在關注他們的同時也注意到自己品牌和產品二是希望消費者將對形象代言人的喜愛轉嫁到品牌上三是希望將形象代言人的人格特徵溶入到品牌中,促使其品牌的人格化。
因此,企業在與形象代言人的合作中應該儘量遵循一定的標準,以更好地達到目的。
百星代言主要就從事明星代言的明星經紀公司。公司憑藉着完整的體制運營、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利用公司在全國及、香港、台灣主流媒體、娛樂界優勢資源,及對市場獨特敏鋭的觸覺和對娛樂本土化的準確把握,在文化傳播,藝人經紀領域取得一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