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次採樣前,應對採樣系統的氣密性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方可採樣。
(2) 空白樣品數量應按照項目監測方法標準規定執行如方法標準中無規定,每個項目在同一批次內至少採集1個空白樣品。
(3) 平行樣的採集及要求按照各項目監測方法標準執行。
(4) 多點採樣時,各採樣點採樣須同步進行,採樣時間和採樣頻率均應相同。
(5) 採樣前後的流量偏差應在規定範圍內。
(6) 推薦優先使用恆流且具有累計採樣體積功能的採樣儀器。
(7) 每月至少清洗1次採樣管路,每月至少對儀器進行1次流量檢查校準,其誤差應在規定範圍內。長時間進行連續採樣時,至少每週對採樣系統進行1次流量檢查校準。
澳大利亞標準協會,關於環境空氣 顆粒物採樣方法的標準有兩種:
AS 3580.9.7-1990 環境空氣的採樣和分析方法.懸浮顆粒物的測定.PM(sub)10(/sub)雙粒徑分道採樣器.比重測量法
AS 3580.9.7-1990 環境空氣的採樣和分析方法.懸浮顆粒物的測定.PM(sub)10(/sub)雙粒徑分道採樣器.比重測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