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户口薄和學生的學籍信息到學校找學籍管理員辦理創建網上的電子學籍。 學籍註冊要求如下:
1、學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範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户口及住房證上交本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週之內未到本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