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採取“析族區分,振綱分目”的分類法,把藥物分爲植物藥,礦物藥,動物藥三大類。其中,將動物藥分爲虫部,鱗部,介部,禽部,獸部,人部。
這種分類法含有從低級到進階的生物進化的思想,所以受到了達爾文的高度重視。其中植物的科學分類,比瑞典分類學家林奈早兩百年。
《本草綱目》採取“析族區分,振綱分目”的分類法,把藥物分爲植物藥,礦物藥,動物藥三大類。其中,將動物藥分爲虫部,鱗部,介部,禽部,獸部,人部。
這種分類法含有從低級到進階的生物進化的思想,所以受到了達爾文的高度重視。其中植物的科學分類,比瑞典分類學家林奈早兩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