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定期考覈免考條件需符合的條件如下: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覈週期內有良好行爲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覈週期內無不良行爲記錄的: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醫師定期考覈按照一般程序進行,確定本省的考覈週期判定。
如果對考覈結果有異議的,醫師本人有申請複覈的權利。考覈機構收到申請後對結果進行復核,將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醫師本人。其結果會記錄在《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資訊欄”裏,錄入醫師執業註冊資訊庫,一直跟隨醫師本人。
這裏說明一點是:簡易程序需由醫師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請理由走相關流程。如果醫師本人沒有主動申請走簡易流程,系統默認按一般程序對醫師進行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