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土地總面積約爲31774.35萬畝,其中51.2%爲山地,13.9%爲盆地,13.1%爲平原,15.4%爲丘陵,全省有水面135.37萬公頃,佔總面積的6.4%。
海拔高度在50米以下的面積佔總面積的9.9%,l000米以上的佔總面積的4.3%,大部分地區海拔高度在100米至800米之間。
全省土地總面積約爲31774.35萬畝,其中51.2%爲山地,13.9%爲盆地,13.1%爲平原,15.4%爲丘陵,全省有水面135.37萬公頃,佔總面積的6.4%。
海拔高度在50米以下的面積佔總面積的9.9%,l000米以上的佔總面積的4.3%,大部分地區海拔高度在100米至800米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