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關是指對出入國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進行監督、檢查並照章徵收關稅的國家機關。
二、海關條形碼編碼規則如下:
1、報關單海關編號爲18位,其中第1-4位爲接受申報海關的編號(海關規定的《關區代碼表》中相應海關代碼)
2、第5-8位爲海關接受申報的公曆年份
3、第9位爲進出口標誌(“1”爲進口,“0”爲出口集中申報清單“I”爲進口,“E”爲出口)
4、後9位爲順序編號。
另:在海關H883/EDI通關係統向H2000通關係統過渡期間,後9位的編號規則同H883/EDI通關係統的要求,即1-2位爲接受申報海關的編號(海關規定的《關區代碼表》中相應海關代碼的後2位),第3位爲海關接受申報公曆年份4位數字的最後1位,後6位爲順序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