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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差序格局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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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差序格局的表達方式

您好,費孝通於1947年出版了《鄉土中國》一書,這本書是他在多次社區實踐的基礎上所作出的對中國社會結構的理論性概括與思考.

其中“差序格局”一詞高度概括了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人際關係的邏輯和傳統文化的特點.

差序格局這樣一種帶有前瞻性的概念,其影響力在中國社會研究領域中逐漸放大,特別是到20世紀80年代之後,更加顯示出了它在解釋中國社會與中國人之現象上的奠基性.到現在,“差序格局”已經成爲描述中國社會結構的經典概念,在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等研究領域中被廣泛引用.

從今天的眼光看,費的這個觀點可能受到了家鄉江南(環太湖平原)農村生活經驗的影響。或者說,江南農村的差序格局最完整,最典型。

江南農村因爲明清商品經濟的繁榮,農村手工業是很發達的,土地廣植桑棉,同時蠶絲,棉花的加工是在村民家裏完成,這使得單個村民家庭的“男耕女織”模式成爲可能,推動了小家庭化。

不過,因爲土地依然有一部分種植水稻,所以典型南方稻作區的灌溉協作依然存在,所以在小家庭之上有一個更加隱約的“類宗族”,但相對真正的宗族比較小,也比較淡漠,僅僅限於同村族人。

這個“類宗族”之外,就是同村其他姓氏,或者是同姓不同宗的族人構成的其他“類宗族”。然後進而合成一個村莊。這是第三個層級。

需要指出的是,因爲江南農村基本是散居,所以,這種村莊也不是呈現一整團的凝聚狀態,而是三三兩兩分佈在河流稻田構成的土地上。

因爲分散,所以“村莊”這個層級,認同度就比“類宗族”還淡漠。加上明清時期,大地主紛紛城居,村裏基本只有普通佃戶,因此實際上此時的江南村莊又是爲城居(通常居住在市鎮)的大地主間接控制的。“村莊”也就更加鬆散

一個市鎮往往可以輻射多個村莊,這些村民會定期來市鎮進行商品交易,或者去坐坐茶館,瞭解行情,加強人際,因此,對於村民來說,“市鎮”又成爲第四級認同,對上同一個市鎮的村民,自然更熟悉,也有更淡漠的認同感。

這樣,四級的差序格局就形成了,越往外,血緣,地緣越遠離,關係也越淡漠,三者是同構的。而核心的基點,也就是關係最緊密的存在,自然是“自家小家庭”。

這種結構在其他地區要不典型。

以華北農村來說,這裏的旱作農業需要協作不多,生產角度來說也應該是小家庭化的,但是旱地水井的集中分佈和共同防匪的現實要求,又使得他們不得不聚居在一起。

這種聚居規模很大,也特別強調“村莊”的認同,但是生產的小家庭化和雜姓共居的結構,導致沒有辦法整合,於是最終既不能形成大家族,也不能順利小家庭化,而是分裂成不同的小親族,彼此內鬥不休。

這樣一來,小家庭,小親族,村莊的關係就不能像江南農村的“小家庭—類宗族—村莊”那樣,越往後越淡漠。

例如小家庭是血緣天然產生,並被生產方式強化的最緊密認同,小親族卻是現實限制不得不產生的最緊密認同,而如果要對抗小親族的分裂,那麼村莊又必須被提升到最緊密認同的地位。這三者是矛盾的。

華北明清缺乏商品經濟,也因此缺乏發達的市鎮,而且即使存在,也往往是單純交易場所,跨村莊的交際功能很弱,村莊與村莊是比較封閉的。也就是說,華北也缺少“市鎮”的第四級。

華南農村則基於稻作農業的迅速內卷而引發的村莊之間的資源爭奪,加上稻作區灌溉協作的影響,主動形成大型聚居,但內部是整合的,就是一個單姓的宗族。在這裏,小家庭,房支,宗族(也是村莊本身)的關係,顯然比華北順暢。

但問題是,基於資源爭奪的村莊爲單位的集體械鬥,卻又造成宗族(村莊)這一層的認同被迫高度緊密化。即使很多時候房支之間其實充滿鬥爭,在外敵面前卻必須團結起來。

華南也有一定的市鎮,但市鎮輻射的不同村莊村民之間的關係,顯然是彼此存在對立的(不過在爭鬥中也存在合縱連橫)。因此,華南的村莊與村莊也是封閉的,從村莊到市鎮,認同急速下降,過渡並不平緩。

事實上,由於這種對立,也造成現實中,華南市鎮往往是一個或者很少數幾個大村莊的附庸(幾個村莊的情況下往往伴隨勢力劃分),被其全盤控制,而不能成爲聯合較多村莊的所在。

上江農村則是相反的情況。

如果說華北,華南農村是村莊被要求有很緊密認同,那麼上江農村則乾脆實際上不存在成形的村莊,村民比江南農村更加散居。

上江的農村也分兩種,一種是旱作稻作並存的山區,這些地方協作顯然也比較小,不過不需要像華北農村那樣不得不聚居另外一種是稻作區的成都平原,也種桑搞手工業,與江南類似。顯然,這兩地也都是小家庭化的。

那麼這樣,是不是更接近江南,容易符合差序格局了呢

也不是,因爲沒有村莊,所以在稻作灌溉協作中,它是附近的非血緣關係的“鄰居”在幫忙,而不是“類宗族”在起作用,而之上更是直接跳到了“市鎮”一級。

而且現實還表明,上江的“市鎮”可能享有和“鄰居”差不多緊密的認同,這裏的茶館往往有比江南更高的村民光顧頻度,且更側重人際交往。

這樣一來,上江的問題就又和華北華南完全不同。後者起碼整體呈現出從血緣到地緣的過渡,而前者卻直接從血緣關係的小家庭跳到了非血緣的地緣關係。

由此我們也可以總結如下:

江南農村:小家庭—>類宗族—>村莊—>市鎮

華北農村:小家庭<—>小親族<—>村莊

華南農村:小家庭—>房支<—>宗族(村莊/市鎮)

上江農村:小家庭—>鄰居<—>市鎮。

有意思的是,人際關係差序格局最典型的江南地區,也是生活聚落差序格局最明顯的地區,村莊,市鎮,縣城三級彼此獨立,界限分明。

而不典型的地方就不是了,華北有村莊,無市鎮,上江則是有市鎮,無村莊,華南市鎮村莊都有,但卻混合在一塊……

第一章《鄉土本色》敘述了中國社會的鄉土性,概括了全書所闡述的“鄉土”的概念。中國社會長期以小農經濟爲基礎,小農經濟的封閉性形成了中國較西方的個人社會所不同的熟人社會。個人社會以法治爲基礎,熟人社會以禮治爲傳統。

法治與禮治的不同在於,法治依靠權力機構和公共的力量維繫,禮治則更多地依賴於傳統,是一種社會公認合適的行爲規範。在這基礎上逐漸形成了第四章提到的“差序格局”,這是費孝通先生非常著名的一個觀點。

“差序格局”總結了中國社會複雜而又獨特的人際網,不論是鄉村還是城市都可以此概括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方式。費孝通以“水波紋”來比喻這樣的格局:“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繫。

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遠,也就越推越薄。這樣就形成了差序。中國傳統社會中的道德就在這樣私人聯繫的格局下發生着意義。差序格局以地緣和血緣的聯繫作爲基礎。

血緣紐帶是差序格局的出發點,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寫到,“血緣社會想用生物上的新陳代謝去維持社會結構的穩定,父死子繼:農人之子恆爲農,商人之子恆爲商——那是職業的血緣繼替富人之子依舊富,那是財富的血緣繼替。

血緣是穩定的力量。在血緣的社會中,地緣不過是血緣的投影,不分離的。 ”差序格局之下的私人道德不同於西洋團體格局中的道德體系。西洋信奉上帝和耶穌,上帝是每一個人的神,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平等因此每個人的權利平等,權利平等形成了互相監督的團體,最後形成了平等的國家。並且爲防止權利的失衡,制定了憲法作爲保障,人們在法律的規定範圍內行使權力。

再說回差序格局。在以自己爲中心的中國社會差序格局裏,傳統儒家倫理道德觀根深蒂固。孝、悌、忠、信都是私人道德中的關鍵要素,還有最常被提及也是最難以解釋的“仁”。這個觀念是邏輯上的總和,因爲在團體性並不強的中國鄉土社會中並不容易指出一個籠罩性的道德觀念。要具體說明時,還得回到“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中來。然而傳統裏的道德價值標準不能超脫於差序的人倫而存在,團體道德的缺乏在公私衝突中顯出了它的弊端。

費孝通在第五章《維繫着私人的道德》中寫到,“就是負有政治責任的君王,也得先完成他私人間的道德。 ”《孟子?盡心上篇》中桃應問曰:“舜爲天子,皋陶爲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舜做了皇帝也應保全他犯了法的父親,這個故事說的就是在中國社會中私人道德的地位高於法律。

鄉土中國之中的差序格局,以及差序格局下的私人道德,是中國社會的文化特色,也是社會向民主法治進步路上的一大阻礙。因此費孝通先生對此的研究在當時的環境背景下是有深刻意義的,《鄉土中國》成書至今已有半個多世紀,隨着社會制度的變遷、科技的發展和西方文化的衝擊,曾經的鄉土中國也在發生着她的改變。我們站在巨人的肩上,以費孝通先生的研究成果作爲理論基礎,進一步展開比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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