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70年代,男女婚前是不能同居的。那时候的道德不允许在婚前有性行为。如果在结婚之前发生性行为会被认为这是很可耻的。那时候的人都很保守,不论男和女,都会恪守这一行为。直到结婚之后才能够生活在一起。所以上个世纪70年代,男女婚前是不同居的。
没有同居一说,只有乱搞男女关系,属意识形态斗争对象,与领导关系较好则写份检查进材料袋,否则秋后算账,按流氓罪论处。
一旦进了公安机关,轻者监狱里关一.二年,再加点莫须有的错误,或者是自家交待的错误之事,则重刑。
 肯定是有,但是绝对的少数人,在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还没那么开放,如果婚前同居的绝对会面对太多太多的指指点点~
 而且社会也不允许这类风气滋长。大家的观念里,还是很保守的,估计连自由恋爱都是少数。
 以上仅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