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农村自建低层住房开工前应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人员信息等资料,乡镇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农村房屋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农村房屋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农村自建低层住房开工前应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人员信息等资料,乡镇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农村房屋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