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第一类危险货物。
按照规定,须在特定口岸装运出口,且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
危险品瞒报、误报、漏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巨额罚款,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联合国规定的1类危险货物,其储存、运输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根据货物危险等级类别分类管理,选择正确、适用的包装及标志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三类八项,具体如下:
三类:
1、爆炸品/如硝铵炸药等
2、气体/如易燃气体/毒性气体等
3、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甲苯、二甲苯等。
八项: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 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 、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危险品易爆、易燃物品包装要求:
1、使用塑料桶包装并装入铁质或木质箱体中
2、每个桶内易爆物品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
3、防爆桶配有安全阀,桶内压力上升可自动放气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