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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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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的思想精髓

养亲、敬亲、谏亲和尊老

(一)养亲 。这是传统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即“物质赡养”,在中国传统社会“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养儿就是为自己在年老以后

(二)敬亲 。敬亲即“精神赡养”,就是要满足父母精神上的需要,这是对孝道的高层次要求。养亲是物质上的满足,敬亲是精神上的。

(三)谏亲 。谏亲,即规劝和说服父母改正错误,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过失不归劝,甚至盲从,则是不孝。

(四)尊老。尊老,即爱自己的父母亲人,还要把这种爱施加给其他人老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

《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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