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具有郴州城镇常住户口,在郴州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审核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无私房或私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租房、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核准廉租住房保障:离婚未满两年、私房转移未满三年、国有直管公房或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退租未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