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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回村的权利与义务

尚之范 人气:4.53K
退休人员回村的权利与义务

不能一概而论。

返乡(今后在农村生产、生活并将户口迁回农村),如果未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其应该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可以参与分红。

但是一些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离休政策或已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即使户口迁回了,也不应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不可以参与分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死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从死亡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丧失。

2、已经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根据成员资格取得的唯一性原则,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起,其原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随即丧失。

3、取得设区市非农业户口。在取得设区市非农业户口之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被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内,丧失原拥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纳入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这些人员因其脱离了对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应认定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只要村委会同意,并且出具书面的证明,就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2、即使将户口迁回农村老家,户籍性质也不会变更,工人属于非农业户口,迁回去之后,仍然为非农业户口3、国家现在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后期会淡化甚至取消户籍性质,所以迁回去的意义不大,如果手续麻烦,可以放弃。

户口在当地农村的话,可以和当地的村民享受同样的权利与义务的。

可以把户口迁回农村,只要满足非农户口转农业户口的条件即可。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2、在村里有宅基地3、长期在村里居住。二、所需要的材料有:1.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2.结婚证3.退休证4.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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