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副食品补贴从1988年开始。
副食品补贴,1988年四月,为了价格改革过程中使城市职工的基本食品消费支出在价格变动时得到适当的补偿,国务院决定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安定量计算给职工适当补贴。发放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1979年底以前出生的失业无业者居民,二,是办进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离退休职居民,三,是部分少数民族居民。四,是一九八零年至1995年出生的帮困粮油供应卡的非在职居民。
根据“沪粮市(2001)61号”规定,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居民购粮证,发放“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所以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是从2001年开始的!